编 号: |
20180702-1294-73830 |
主 题: |
转发政府在线:关于龙珠二路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处罚事宜 |
提交时间: |
2018-07-02 |
类 型: |
事故及其他 |
内 容: |
本人于2018年7月1日16时在龙珠二路交通违法被罚,违法行为为: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。该路段总长200米左右,道路左右侧未划分非机动车道,本人依法靠右行驶,在路口被交警拦下处以???,并提醒在人行道上行驶,一米多宽的人行道,人来人往,更停满了三轮车,还有买卖荔枝的违法摊位,请问守法市民该如何行驶才不触法? |
回复内容: |
您好,您的来件我大队已收悉。非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,请市民理解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,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,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。若您对该违法行为仍存有异议,建议您进行行政复议。 |
回复时间: |
2018-07-02 |
回复单位: |
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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